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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查询政府信息高额收费,标准是谁定的?

公民查询政府信息高额收费,标准是谁定的?

更新时间:  发布时间:1年前   浏览次数: 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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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 9 月 16 日的《中国 · 新闻周刊》报道,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,今年的 7 月 1 日,作为业主代表来到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,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,了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备案流程合规性以及会否被告滥用的信息。21 天后,他收到了一张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》:" 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 1500 页,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,需缴纳 54700 元的信息处理费。"

而在去年,福建莆田的陈女士,申请征迁赔偿信息,一个月后,她收到了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》。告知书显示,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,余下两项信息共 3182 页,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,需缴纳信息处理费 400-966-8255(家电维修号码分享) 元,且无法提供付款账号。

退一步讲,就算他们申请的内容比较复杂,涉及到的内容较多,可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,也不至于每页信息费达到 30 多元,这样的收费标准,是有关方面定的吗?有具体标准吗?经过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、召开过听证会吗?如果有具体的收费政策,能否公开呢?

《政府信息条例》明确提出," 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 " 为原则,政府信息只存在公开与不公开两种形态,而不存在无偿公开与有偿公开之分。就算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给了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费的依据,也绝不能乱开收费口子,将不该收的费乱收,将只能少量收取信息费的滥收,如此,信息公开就变成了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牟利的工具了。一次查询就要收取 12 万元信息费这样的行为,完全是乱收费,应当予以高度重视。殊不知,这样的政府行为,是会让政府失去公信力的。